Saturday, March 21, 2009

哆啦星梦


今天应朋友之邀,去了城中某家酒店会见他们。朋友故作玄虚,不告诉我干嘛选择在那会面。我也没想那么多,只想到我们快半年没见了,偶尔叙旧一下也是应该的。

抵达酒店时,见到了其中一位在大厅内等候我的朋友。那时方才从那位朋友口中得知,另三位朋友一齐去参加某电视台举办的新秀大赛。我之前对此项比赛毫不知情,毕竟还是高潮迭起,令人眼花缭乱的政治新闻较吸引我。说真的,我个人向来也对那类由观众sms票选的歌唱比赛(我不知这项比赛是否也采取同样制度)不敢苟同,总觉得电讯公司始终是最大赢家。也不见得每一位冠军加冕以后,星途便是一片光明。

现场人头攒动,听朋友说,现场聚集了来自全国各地的参赛者,少说也有几百位,年龄都介于18至25岁之间。他们无论发型,衣着,彩妆,甚至是带来的啦啦队,几乎每人都是各出奇招,争艳斗丽。至于歌声、台风如何,我则不得而知,因为试唱还没开始我就因故先告辞了。

人在现场,看见众多参赛者的热烈反应,踊跃参与,我心里暗忖:这似乎看起来不是个好现象。不知参赛者背后的动力来源是什么?为了不让青春留白?为了丰厚的奖金?为了本身的兴趣?为了满足虚荣心?为了挑战自我?还是纯粹为了上电视?有时候在电视上看到参加试唱的参赛者,在佩服其勇气之余也蛮为对方捏把冷汗的。记得有一次,有位参赛者边唱歌边为观众及评审献上独创的另类舞蹈,只见台下的评审头上出现三横,观众亦你看我,我看你,就是不敢看台上的表演者。那位参赛者或许自认舞蹈独特,唯评审并非与他站在同一艘船上的人。最终他的下场当然是如2009年欧冠杯16强的皇马般,在对战利物浦一役中--惨遭淘汰出局。

没错,有些参赛者为了这项比赛,的确付出了许多时间、金钱、心血,但我想,有时候有些东西真的不能太一厢情愿,做事情需量力而为,万万不能有勇无谋。套句老话,有些事情是不能勉强的。虽然人类因梦想而伟大,但前提是所做的梦是否实际?我绝不阻止,亦无权阻止人们去编织、追随自己的梦想,但试问若一个人的生物从来不曾及格的话,那我们应该劝他放弃做医生的梦想,而转向其他方面发展,抑或鼓励他继续努力,导致最后上演一出出害人害己的悲剧?

说到最后,我还是不知道这场比赛,届时是否仍由观众通过sms投选来支持本身喜欢的参赛者。无论如何,希望参赛者们都能公平竞争,展现友谊第一,比赛第二的精神,也希望胜者不骄,败者不馁。最后要叮咛各位参赛者的是:千万别落得像近期红人阿里叔叔般的下场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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