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March 15, 2009

后备

时常一个人在厕所里胡思乱想,不过不是性幻想。

刚去解放时,脑海里闪过某个念头:我昨天开了新的部落格,而把旧的friendster部落格也一并删除。

刚刚回想,是否有必要删除呢?

Friendster部落格是我的启蒙,它是我第一次听闻部落格这玩意后亦跃跃欲试的初体验,也是承载了我许多欢笑、泪水、怒气的大熔炉。

我必须承认,我是喜新厌旧的。毕竟,有时感觉不同了,气氛不对了,再僵持下去也没用。长期面对着不喜欢的一件事物,久而久之,连写的动力也会慢慢消逝。

昨夜,我没多加考虑。按了几个键,荧幕上出现"Do you want to delete your blog permanently?"。心一横,按下"Confirm", 让它从此人间蒸发。

朋友问我为何不将之保留?没关系,我有留下文章的拷贝,虽然只是白纸黑字,但阅读时,比起那冥顽不灵,字体大小不一,照片时常走位的friendster部落格,算是好多了。

要杀人,至少也得留下活口,只怕十年后它回来找我说:“君子报仇,十年未晚”:p

No comments: